近日,虹口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市区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要求,开展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执行法律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工会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较低,原因主要是企业领导层不重视,且相当一部分职工对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仍停留在福利工会的认识上,认为工会成立与否与职工权益维护没有直接联系,对工会的成立抱无所谓的态度。即使在已组建工会的企业中,工会会员的覆盖面也较低。2、外资企业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存有排斥态度,工会主席兼党、政、工为一身,致使工会在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资关系方面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3、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较少,主要是工会对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用、内容的认识有误区,相对更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履行。4、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占一定比例,影响了工会正常活动的开展。
(二)《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对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和计算方法不够清楚,将加班费及饭贴等纳入工资内,致使员工的劳动报酬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2、加班工资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多数公司没有正规的考勤制度,口头通知上班时间,致使职工在追偿加班工资的诉讼中提不出相应的加班时间证据,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3、部分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与员工商定,单位不直接加纳社保费,将其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充入工资内,由员工自行缴纳,实际上却造成社保费欠缴,导致国家损失。4、非正规就业组织员工,因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无法通过正常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护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5、劳动法律的普及率不高,根据抽样调查的数据统计,有30%的职工不知道劳动服务举报电话,15%的职工不知晓政府成立的劳动监察队。
(三)劳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需要逐步健全完善,尤其是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等书面台帐缺少较多,对工作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及时发现隐患也没有做好书面纪录。2、尚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作业现场用电安全、物品堆放、环境温度、产品散发不利气味、作业场所防滑等情况应引起重视。3、对现行的安全生产内容没能及时予以组织宣传、培训,宣传工作没有建立长效的机制。
二、建议
(一)加强宣传指导,推进职责履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普法规划,结合不同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结构,探索宣传的途径,或主动上门授课,或指导企业自主培训,或开设网络、电讯咨询服务等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对工会作用、劳动权益的认识,增强职工维权意识。同时,要分析拒签、不签集体合同的原因,加强对企业工会依法履职的指导,明确集体合同的性质、作用,强化工会的谈判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对维权实例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企业工会在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发挥。
(二)强化跟踪力度,确保指导实效。对企业不缴会费、少缴社保费的违规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纠正,依据法定权限,强制执行和征缴,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对已提出纠正意见的违规行为,要强化跟踪检查机制,保证前期指导的贯彻落实。
(三)修订法规政策,明晰罚则。《工会法》在法律责任部分只规定了原则性的执法主体,没有明确具体的行政处理种类、方式,对实际执行带来随意性,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对考勤制度和非正规就业组织成员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填补漏洞,保障劳动者应有的司法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