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要求,卢湾区人大常委会今年3月以来对本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民饮食放心”的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调研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指导,杨颖顺委员出席了有关的视察活动,并发表重要意见。调研工作采取了三个“结合”,即走访与座谈、明访与暗查、市代表与区代表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广泛地察看了有关情况,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的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有的建议内容关系到市有关方面。
1、切实把好流通领域的前道关口,构筑食品安全的前沿防线。在调研中,一些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单位的负责人反映,他们的食品和原料,大多是从市里几个大批发市场或大超市进来的,如果从这样的渠道进来的食品都有问题,他们就难以把握,而问题食品确实时有发生。另外,还发现有的超市供应的散装进口肉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此,建议市有关方面切实把好流通领域的前道关口,要加强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包括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
2、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自律,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相关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建议有关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行业制度和诚信体系,促进企业自律;二是扩大渠道,改进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无证不洁食品,筑起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3、健全法律法规,使问题食品“除恶务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作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一部法律,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安全“综合性”、“成体系”保障和监管的需要,特别是今年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后,执法主体发生变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给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带来不便。法律法规的缺漏,也使问题食品难以“除恶务尽”。例如:今年春节期间,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查封了一批无证剥皮肉,但是在市中心城区,这批肉既无法就地掩埋又不能随便丢弃或焚烧,最后只能将这批肉“遣送”出上海市境,至于后事如何,不得而知。
4、加强队伍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年初,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实施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后,各区县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所,具体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区食监所现有人员23名(职能调整前的原卫监所有人员60多名),相对于全区2600多家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力量明显不足。此外,由于新建立不久,区食监所在业务经费、办公场地、基本装备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因此建议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共同予以重视和关心:一是充实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二是尽快明确必要的经费,特别是对指令性采样计划,要有专项经费保证;三是积极改善食品卫生监管装备,配齐配好必需的检测仪器和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