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对静安区第19选区缺额的代表,于2005年8月3日前组织补选。
7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六弟对第19选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补选动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胡世斌参加了动员。目前,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下,静安寺街道补选工作组正依法有序地开展补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