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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部分人大代表 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
8月2日 11:3
 

  根据《代表法》第四次条:“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月中旬至6月中旬,青浦区51名区人大代表分别在28个选区向选民联络员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并接受评议,共举行述职评议会议26次,有近800名选民联络员分别参加了各选区代表的述职评议会,提出意见建议150多条。

  参加述职评议的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联络员汇报了当选代表以来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行使职权,闭会期间传达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督促和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和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作用的情况,并接受了选民联络员的评议,听取了选民联络员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认为,通过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进一步密切了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了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职务,要经常思考“人民选我当代表,我为人民做什么”;使人民群众了解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看到代表的作用,增强了选民对代表的信任和对代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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