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区县人大之窗>>区县人大动态>>正文
徐汇区对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调研
8月2日 11:24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工作,6月至7月间,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调研方案,成立了执法调研小组,抽调17人参加并组织培训,对区域内10家企业执行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这10家企业中包括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4家,外资或合资企业4家。另外专门听取了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汇报。调研共访谈职工100人,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9份。

  据调研统计,目前徐汇区全区职工159107人,工会会员149778人,专职工会干部180人,基层兼职工会干部2880人。已建立工会组织1430个,覆盖单位8699家(其中408家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会员11161人)。今年全区签订集体合同3150份,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921份,与去年相比,增长了63%和18%,就其内容而言,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法律条文的翻版,缺乏行业特色。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78501人,月均缴费率达86%以上。

  一、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对工会、劳动、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多数职工不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不懂得应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法律的细节要求也不了解,如工会机构的设置、加班工资与调休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等,甚至片面地将消防安全制度等同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全部内容。

  2、企业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疏漏或者明知故犯的情况。个别企业没有成立工会,也有的企业工会会费拨付不到位。一些企业的劳动合同尚不规范,少数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不到位,有的漏交保险费。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3、工会对自身工作宣传不够。有些企业的工会组织在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方面与企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协商,但调研中发现企业的职工大部分对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等一无所知,这大大影响了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不利于工会自身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职工自身的原因使维权行为无法开展。部分职工对工会等维权组织的成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还有个别职工不希望成立工会组织。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采取措施进行举报,个别职工在回答问卷时承认被强令违规操作时不敢拒绝。

  5、政府监管部门就一些监管事项到企业进行多次检查等,但由于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人数的有限或其它原因,效果不够理想。

  二、相关建议

  调研中发现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和职工自身因素,但有关监管部门工作还不够到位是主要原因。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1、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充分了解和知晓。要使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要执行我国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主体,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要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为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同时,一定要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有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会出现各种各样情况,要及时掌握这些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就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督促企业整改,对于做得较好的企业要进行总结、推广。当前特别要加强指导企业工会与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切实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并且要加大工会职能在企业职工中的宣传。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外来劳动力市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保险费用规定,重点做好外来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切实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3、规范和加强外来劳动力中介市场的管理。近年来,上海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劳务中介市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外来劳动力涌入上海,劳务中介市场呈现供需两旺现象,但其中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现象。由于现在的公共职介机构不对外来从业人员开放,很多外来从业人员由于无法找到正规的求职途径,转投“黑中介”找工作,如此恶性循环,形成劳务市场杂、乱、混的现象。建议尽快开放外劳力市场,为外来从业人员提供正规的就业渠道,同时加大打击非法中介的力度,确保劳动力市场的规范运转。

  4、调高最低标准工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2004年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上海已调至690元,但相比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说仍然偏低。而且领取最低标准工资的很多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必须比本地职工多负担住宿费用等。最低工资过低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部分或者不同程度地退出市场,造成结构性的劳动力不足,同时使劳动者没有足够的工资来接受教育,提高劳动技能,素质降低,也必将导致劳资对立,劳资关系的恶化。所以,建议今后仍然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劳动力市场的繁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作者:毕信仁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