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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本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瑾,副主任周世民、殷惠生及驻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副县长陆鸣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陪同了视察。视察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惠生主持。代表们首先察看了金叶超市西门店、明港海鲜楼、华润大东船务公司食堂以及一些熟食、豆制品加工场等。随后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崇明分局会议室,听取了崇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鹏俊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代表们认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食品市场的监测、食品卫生管理、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此表示满意。同时,针对视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本县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食品监管网络,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设施建设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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