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崇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在市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专题学习会。
专题学习会首先传达了陈良宇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读了有关文件,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开创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瑾在专题学习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就进一步做好本县人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当前,要深入领会中央9号文件、市委14号文件、陈良宇书记讲话精神,并将这些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讨论,在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工作上要有新的举措,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努力。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工作计划、重大工作事项要向党委请示汇报,党委交办的任务要按照要求,体现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实际出发,主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三、人大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究实效。要紧紧围绕经济为中心,发展为主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各种形式,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要做好代表的联系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的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