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薇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余冬爱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孙辰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杲祥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胡守根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须梅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薛文成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晓都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胡孝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国军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宇晓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倪金龙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翠萍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刘言浩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秦明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孔美君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龚达夫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沈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羊焕发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胡永庆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顺良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芮文彪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蒋征宇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朝晖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潘云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包晔弘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汪毅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林晓镍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吴建英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薇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翠萍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顺良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