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阮祝军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潘依依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戴建林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柯自雷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新生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任命徐惠康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任命徐金贵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任命陶蔚铭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免去柯自雷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新生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