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收到国办《通知》后,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胡延照专门对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抓紧落实、抓紧贯彻和执行好《国办通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把各项工作做实。市政府办公厅及时将国办《通知》转发至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要求市安委会各委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组织区(县)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市(区县)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高质量、按节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市安委办也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传达和布置。以此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层层动员,加强思想重视
为确保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各区(县)、各系统(行业)阶段工作得到有力推动,市安委办分别于5月25日、5月31日召开19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各区(县)安委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提出工作的要求,并要求层层下达到企业和员工。从而形成政府、企业、员工的层层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
三、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方案
为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本市结合国办《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的4个《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实际和各部门重点领域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提出要求,尤其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予以进一步明确。19个监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分别对本市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编制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各区(县)政府也结合各地区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制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以此形成了本市、各区(县)、各系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系列方案,有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