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市场主办者为重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主办者把好场内经营者准入环节和猪肉等商品进出环节,严格执行猪肉等重要商品进货凭证、经营台帐查验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粮油等食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着重对猪肉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货凭证、经营台帐和明码标价等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和销售注水猪肉等不合格商品;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垄断货源、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关于猪肉消费的申(投)诉、举报;积极开展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明查暗访,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确保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四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工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各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尤其是对无证无照肉类加工窝点,坚决一查到底,切实保证全市肉类市场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