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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召开各监管职能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会
2007-08-21
 
    按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07〕103号)要求,2007年8月2日全天,上海市安委办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会,分别对市安监、建委、公安、城交等19个监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市安委办副主任吴春源参加会议并提出专项行动下阶段工作要求。

    会上,19个监管部门分别就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逐一进行了汇报,对本行业工作方案的制定、企业自查自改、督促检查等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对今后如何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提出积极的建议。为迎接国务院安委办的督查做好准备,会议还对专项行动中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台帐的整理提出要求。

    市安委办副主任吴春源对19个监管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出三个“有力”的评价,即:推进有力、措施有力、整改有力。对下阶段工作,吴春源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完善总结。要求各部门从各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概况、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两方面出发,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二是强化机制。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上海大安全工作机制、模式和方法,在市安委办平台上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三是确定重点。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各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等。四是狠抓整改。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对于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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