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建立纪检监察与组织干部部门定期联系制度 |
2010年4月8日 16:00 来源:上海石化纪委监察室 作者:沈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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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将领导干部使用、管理、任用的监督措施落到实处,近日,上海石化纪委监察室、组织干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纪委监察室和组织干部部工作联系的暂行办法》。就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作了明确,内容主要涉及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拟作变动时涉及违纪违法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重要情况,以及对干部职工反映强烈或经调查虽有违纪但未给予处分的党员和干部建议组织处理的情况等八项内容。明确若遇此类情况,双方需及时沟通联系。工作联系、协调主要采取日常沟通和定期联系相结合。定期联系每季度安排一次,由纪委监察室和组织干部部领导轮流组织。通过加强横向联系,分工合作,及时分析和排摸干部队伍建设现状,针对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运用质询、询问、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教育监督,防范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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