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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011年4月2日 11:35
来源: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的作业,所在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现场带班。这是上海石化近日起施行的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中的规定。

  该项制度适用于该公司范围内的新建项目的投产、装置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装置抢修、特级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及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进行非常规作业的重大作业。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带班作业时,要按上海石化的统一要求,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作业确认表,并由带班领导签字确认。领导干部带班时应全面了解、掌握当班生产动态,听取岗位人员或基层单位工作汇报,会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确定调整或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应协调单位内部之间的工作联系,督促、检查工艺纪律、操作纪律、施工纪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施工、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当出现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启动本单位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领导干部带班作业要对开车方案、施工方案、检修方案等进行审批。对新建项目投产、装置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特殊作业,要在现场条件确认的基础上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采取安全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在带班作业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和隐患时要及时停工,分析作业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在带班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禁令,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该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由干部部门对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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