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东海水产研究所为“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沪学委[2008]6号),这是继2006年5月国家人事部批准东海所建立“东海水产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来,又一次为该所的科研与人才建设构建了新的发展平台。
东海所获得“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后,将在申请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申报上海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在导师申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和学科带头人计划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在联合培养研究生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给予有效保护等优势。
上海市开展“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支持和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经,是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的重要纽带。东海所被列入“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将对该所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所的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增添了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