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31日召开的华东电网有限公司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帅军庆针对中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七个不准”,特别是 市领导在上海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会议上指出的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公司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条纪律”:第一,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第二,不得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干预下级干部任命、安排亲朋好友工作;第三,不得违反管理程序直接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第四,在业务交往中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第五,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家访;第六,坚决杜绝“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第七,严格执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会上,帅军庆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郑重承诺,继续发扬带好头、带好班、带好队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七条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他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以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干事、干净”廉洁文化核心理念进一步实践好,共同建设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