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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明确责任推进反腐倡廉不断深入
2008年4月22日 16:50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纪委、上海市纪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市经济工作党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局系统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要求,拟定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将全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用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部门和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确保中纪委、国家质检总局、市纪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把三十二项任务按处室职能进行责任定位,即第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共有八项工作,处以上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行政执法等干部队伍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等,分别确定局组织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纪委、直属党工委为责任部门。第二是加强党风责任制建设,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共有六项工作,即组织市局领导与分管单位和部门签订《责任书》、结合金质工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制度和机制建设等,分别确定局纪委、办公室、科信处、法宣处、直属党工委为责任部门。第三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共有六项工作,特别是对实施审计监督上,要督察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津补贴等规定,明确局计财处、人事教育处、组织处、纪委(监察室)为责任处室。第四是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办信查案工作的管理方面;针对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办、健全办案工作领导体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实行责任追究等,明确局纪委、办公室为责任处室。第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督察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方面;共有七项工作,分别为督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等,明确局相关处室为责任处室。第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方面;对责任部门也作了明确。

  《实施意见》首先突出党委书记、局长翁祖亮同志对市局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责任分工,按所分管单位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任务划分。同时强调各责任部门按要求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来。全系统各单位正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贯彻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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