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本市地方法规授权建立的节能行政执法队伍,自1998年10月转制设立以来,已近10年时间。这10年来,该中心坚持抓好队伍廉政建设,注重打造节能监察品牌,走出了一条节能监察新路,为推进上海节能工作建功立业。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国内第一支节能执法队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该中心党政领导认为,抓好队伍的廉政建设,是公正、有效执法的保证,是在社会上树立节能监察品牌的基础。中心建立之初,就建立起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办案工作规范》,提出了执行公务“四不准”,其中“不准接收礼品、礼金、礼券;不准参加有碍正常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人中介项目,参与营销活动”等三不准主要是为了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党政领导认为:对队伍提出行为规范,重要是要抓落实。为此,该中心抓落实工作主要的措施是:
1、坚持按照经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和教育活动;坚持做好中心廉政制度建设,在中心局域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逢重大节日做好廉政吹风提示;在一定场合中,对出现的苗子提出批评警示,努力在中心树立执行廉政规定为荣的风尚,中心已经将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作为中心常规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
2、坚持行政执法和经济业务中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登记上缴制度。中心坚持在执行节能执法和经济业务时,不能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但有时还有难以拒绝的,对此,中心坚持实施登记上缴制度。为了落实登记上交制度,一是中心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登记上缴在公务活动中受到的礼品礼金;二是坚持将执法业务中受到的礼金、有价卡券集中交由中心法制监督科,以挂号邮件或直接上门的方式,礼貌地退回送礼单位;三是登记上缴的礼品,在年底中心举办的职工活动中,作为奖品,公开奖励给中心职工。
3、建立执法成效和执法行为征询意见反馈制度。多年来,中心要求每季度按比率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接受过中心监察的单位,由法制监督科寄发征询意见反馈表,就节能监察人员是否对被监察单位的节能工作有指导、推动成效,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有违反廉政纪律等方面,征询被监察单位的意见。中心寄发的征求意见反馈表,被监察单位都能认真填写,回寄反馈表。征询意见反馈制度对规范节能执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监督作用。
4、建立执行廉政规定的鼓励制度。中心对行政执法及经济业务交往中收受的礼金、礼品坚持登记上交制度外,对外出参加技术评审、会议等占用工作时间的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礼金礼品,规定也应先行登记上交,但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中心还规定:对在执法、经济交往业务中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的实行汇报登记制度,经主管主任签证后,给与一定奖励,鼓励员工遵守中心廉政规定。
5、中心注重文化建设,培养“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中心精神,形成积极进取、健康和谐的中心氛围,在社会上树立节能监察优良品牌, 在更高层面上提升了队伍素质。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执法10年证明,抓好廉政建设,是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节能监察队伍,形成良好的中心文化氛围,保障中心能不断开创节能监察工作新局面的一项十分必要的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