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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工作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2008年5月30日 12:00
来源: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纪工委   

  5月28日,市经济工作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系统工作作了部署。潘志纯同志强调,系统上下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要求,从六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要学习好、传达好、领会好《工作规划》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通过分层、分类学习,使系统上下充分领会到,《工作规划》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步骤;充分领会到《工作规划》内容非常全面,又充满新意,体现了全党动员,又要求全社会动手;充分领会到《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是摆在当前各级党委(党组)面前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

  二是要联系系统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要与已经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对2008年系统纪检工作要点进行调整充实,提出系统2008年的学习贯彻计划,并加以实施。

  三是要以“三个更加注重”为重点,切实加强贯彻《工作规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总结系统已经开展“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单位的经验,并适时推出若干新的试点。

  四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要深入调研系统上下《工作规划》学习贯彻情况;调研归口在沪央企贯彻落实中的新方法、新思路、新特点。通过调研,探讨《工作规划》执行的评价指标体系,找准问题,明确对策,推进工作。

  五是要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上,切忌将贯彻落实单纯停留文字上,停留在稿件上;要注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已有工作的结合,切忌就事论事,搞单打一。

  六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配齐力量,确保《工作规划》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力量,整合资源,确保《工作规划》推进有力,确保《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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