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桥石化党委发出《关于加强2011年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维护节日期间企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我要安全”、“比学赶超”以及“规范行为树新风、标准管理立新功”活动的开展,坚持以创先争优为主线,融入管理、服务群众、营造和谐。要抓住节日期间廉洁问题相对易发的特点,做好本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的分析和梳理工作,查找岗位风险点,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要注重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工夫,通过开展微型党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洁短信、邮寄慰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健康生活情趣,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同时,要把本部门重要岗位和直接作业环节人员纳入教育范畴,努力实现教育的全覆盖,全员筑起有效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与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合作单位的沟通交流,搭建廉政共建平台,共同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始终保持从业行为的廉洁性。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中国石化资源和平台谋取私利的十条规定》等要求,努力兑现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做到: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使用公款或接受业务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不准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参与赌博和涉足色情场所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行为;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管理体制扁平化、资源利用一体化、整体效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公司优化管理组织、深化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公司各职能处室要履行好“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四项职能;各作业部和业务中心要切实担负生产运行、控好成本费用、带好职工队伍的重任。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转变思想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支持、参与改革,体现领导干部的示范性和党员的先进性。节日期间,要主动关心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激发职工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的热情。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生产和检修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要深化“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内涵,加大生产和检修过程监控,纠正“三违”、“三陋”行为,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全力保障公司持续有效和谐发展。
通知明确,公司各级党政组织要把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的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对违反《通知》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重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