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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制定《业务经办责任制》
2011年4月6日 16:07
来源:上海石化纪委监察室  作者:沈明红  

  为明确业务经办责任,促进规范管理,上海石化于近期制定了《业务经办责任制》。业务经办主要是指经办工作人员依据岗位职责、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安排以及管理制度、具体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时,具体承办业务经办、审批、结算等环节的人员,按照业务分工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度对各业务经办人、经办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等所承担的管理职责、负有何种责任、管理要求等作了明确。对各级业务经办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特别是故意或恶意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行为,明确了6项责任追究的条款。该制度自3月10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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