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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2008年3月12日 13:09
  

  各直属单位工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系统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在系统广大职工中掀起“回顾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热潮,系统工会决定举办经济工作系统“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摄影作品展。

  一、参展范围

  市经济工作系统职工。“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实类作品是摄影展的主线,作品须经各参展单位进行推荐和选拔,每单位选送摄影作品一般不少于20幅。

  二、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展内容

  1、集体参展作品: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变化为主题,要求各单位工会至少提供2组反映本行业、本单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方面变化的作品。

  2、个人参展作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反映身边的人、事、物三十年来的变化。同时可以反映上海在经济、科技、百姓生活、社会、民俗风情、地方风俗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变化,作品类型以纪实类为主,也可以是体育类、自然类、艺术类等。

  四、参展要求

  1、市经济工作系统首届(2006年)职工摄影书画展获奖摄影作品谢绝参展。

  2、参展作品规格为8-10英寸,彩色、黑白均可,均不需装裱。参展作品均要有作品题目及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简明、扼要),并填好作品登记表(登记表可以复印)。

  3、请派专人送参展作品,以免遗失,参展作品概不退换。

  4、参展作品、作品底稿的电子版或底片(底稿用后退回)请于4月25日前送市国际贸易促进会工会。(地址:金陵西路28号402室联系电话:63861398)

  五、参展说明

  1、参展作品上交后,摄影书画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入选作品进行展出,作品展出后,由有关专家和系统职工代表对作品进行评选。

  2、摄影作品展设个人奖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等)若干名,设立集体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若干名,于摄影作品展出结束后进行表彰。获奖作品及若干优秀作品将由系统工会汇编出版画册。

  3、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摄影作品展的推广和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保留对摄影作品展的最终解释权。

  4、摄影作品展由市经济工作系统摄影书画协会组织实施。联系人:

     市经济工作系统工会 彭友 电话:63613307

     市经济工作系统摄影书画协会秘书长、市外经贸委机关工会副主席 王树盛 电话:62752927

   市经济工作系统摄影书画协会副秘书长、市国际贸易促进会工会副主席 孟宪群 电话:63861398

  

  

  上海市经济工作系统工会

  上海市经济工作系统摄影书画协会

2008年3月10日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摄影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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