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工会: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促进系统工会重点工作的突破和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四个确保”中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之家”建设评比表彰活动要求,系统工会决定开展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评选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评选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同时适当评选机关事业单位。
2、评选名额:先进职工之家20个,先进职工小家4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条件:
1、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健全,并按期换届,各类用工形式职工入会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2、工会主席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工会专职干部的配备到位;
3、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能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4、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
5、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落实到位;
公司制企业按规定建立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6、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工程活动;注重培养选拔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模范人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7、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解决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8、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职代会监督安全生产制度,并能发挥作用;企业在考核年度内生产经营施工中重大伤亡事故不超指标;
9、工会经费按时足额缴交,有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和支出审查监督制度;
10、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1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满意率80%以上,对工会主席信任率80%以;本级工会组织无重大违纪问题。
(二)先进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健全和完善分(公司)厂、车间(科室)、班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会员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
2、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职工素质工程、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成效明显;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无人身伤亡、职业中毒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积极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5、工会经费和会费使用得当,帐目公开,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6、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率80%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推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申报表,逐级推荐上报。
2、2009年6月15日前,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拟申报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的单位,上报系统工会。
3、2009年6月下旬,系统工会将对部分推荐上报的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4、2009年7月中旬,系统工会完成正式评审工作。
5、2009年7月下旬,命名表彰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申报的条件标准把好质量关;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履行好民主程序,所评选的工会组织必须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使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推进发展,提升工会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2、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本次建家评比表彰活动与巩固、发展建会工作成果,推动《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通过建家评比表彰活动的广泛开展,努力把企事业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3、申报材料要求。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申报材料不少于1500字,文字要简练,重点要突出,要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并将文字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系统工会(纸制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申报表》也可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系统党建网(http://www.shjjdw.cn/)首页的“公告快讯”栏中下载,自行打印或复印。
4、授予2006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 称号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今年的评选推荐。
附件一:2008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先进职工之家申报表
附件二:2008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先进职工小家申报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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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属单位工会: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促进系统工会重点工作的突破和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四个确保”中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之家”建设评比表彰活动要求,系统工会决定开展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评选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评选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同时适当评选机关事业单位。
2、评选名额:先进职工之家20个,先进职工小家4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条件:
1、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健全,并按期换届,各类用工形式职工入会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2、工会主席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工会专职干部的配备到位;
3、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能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4、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
5、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落实到位;
公司制企业按规定建立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6、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工程活动;注重培养选拔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模范人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7、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解决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8、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职代会监督安全生产制度,并能发挥作用;企业在考核年度内生产经营施工中重大伤亡事故不超指标;
9、工会经费按时足额缴交,有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和支出审查监督制度;
10、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1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满意率80%以上,对工会主席信任率80%以;本级工会组织无重大违纪问题。
(二)先进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健全和完善分(公司)厂、车间(科室)、班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会员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
2、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职工素质工程、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成效明显;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无人身伤亡、职业中毒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积极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5、工会经费和会费使用得当,帐目公开,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6、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率80%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推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申报表,逐级推荐上报。
2、2009年6月15日前,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拟申报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的单位,上报系统工会。
3、2009年6月下旬,系统工会将对部分推荐上报的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4、2009年7月中旬,系统工会完成正式评审工作。
5、2009年7月下旬,命名表彰2008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申报的条件标准把好质量关;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履行好民主程序,所评选的工会组织必须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使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推进发展,提升工会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2、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本次建家评比表彰活动与巩固、发展建会工作成果,推动《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通过建家评比表彰活动的广泛开展,努力把企事业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3、申报材料要求。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申报材料不少于1500字,文字要简练,重点要突出,要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并将文字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系统工会(纸制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申报表》也可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系统党建网(http://www.shjjdw.cn/)首页的“公告快讯”栏中下载,自行打印或复印。
4、授予2006年度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 称号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今年的评选推荐。
附件一:2008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先进职工之家申报表
附件二:2008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先进职工小家申报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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