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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12月17日 14:48
  

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


  现将中共上海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沪学组办〔2009〕32号)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通知》精神,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按期完成。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在“回头看”工作中形成的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主送或抄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报送方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学实活动办公室,地址:威海路48号10楼A座、邮编:200003,E-mail:xxsjhd2008@163.com,联系人:徐杉林、联系电话:23113154、13795263646。

  (通知全文在电子邮箱xxsjhd2008@163.com中)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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