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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18日 15:36
  

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2009年部委办、区县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精神,结合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关于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拟对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2009年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习制度。着重了解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看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否健全,学习时间是否正常,学习计划是否落实,学习记录是否完整,学习经费是否保证,学习方式是否创新。
  2、学习态度。着重了解中心组组长及其成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要看中心组组长及成员能否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能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经常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能否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保证出勤率。
  3、学习效果。着重了解中心组成员是否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成果转化、推动解放思想、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学习,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班子及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是否得到加强。主要是看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本单位实际,解决了哪些思想理论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以及本行业、本单位重大改革和发展方面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

  1、关于自查:2009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各单位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做好学习总结,填妥《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表》,并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市经信党委宣传处(传真:61113984,电子邮箱:jxw_xcc@163.com)。
  2、关于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将结合工作调研、文明单位中途检查等工作,对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抽查。抽查的具体时间、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表》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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