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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2010年3月26日 14:31
  

各归口单位宣传部门(文明办):

  日前,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组建城市文明志者服务队伍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沪文明委[2010]5号),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和职工参与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并组建好“八大行动”的志愿者队伍。
  各单位特别是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要在深化窗口服务、开展有单位特色志愿者服务的基础上,主动与单位所在区县(街道)文明办联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原则,就近就便参与地区“八大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统一的志愿者信息库,形成条块联动、有机融合、全民参与的同城效应。
  各单位要加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抓好志愿者管理、培训、上岗、激励等工作,并办理城市文明志愿者保险,形成有效的志愿者保障体系。要强化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绩效的评估和考核,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要走在“八大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前列,并把活动成效作为检验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单位组织“八大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要每月作好统计,于每月25日前上报系统文明办。系统党建网(http://www.shjxdw.cn/)的世博会特别专题中已开设“志愿者风采”栏目,党员社区中也开设了“志愿者博客”,各单位可将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通过党建网的信息报送系统及时上报,并发表志愿者感想。

  附:《关于组建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城市文明
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经济信息化系统文明办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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