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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26日 16:46
  

各区、县、委办,市工、青、妇宣传部门:

  今年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之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又恰逢世博会正式开幕。为了更好地营造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良好环境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沪博宣发【2010】3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国旗、世博会宣传旗帜、户外广告、街景绿化和易拉宝、海报、台卡、视频公益广告等各类世博社会宣传品等,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环境宣传中,突出世博主题,紧密联系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浓厚氛围。

  2、要重点做好重要商业街区、主要交通干道、交通枢纽、窗口服务行业、基层重要公共场所等的庆“五一”和世博会开幕的环境宣传布置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升挂使用国旗,营造热烈氛围。

  3、要结合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环境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认真组织一次环境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破损及不规范的国旗以及内容过时的各类标语和宣传品。

  4、为规范本市国旗宣传的悬挂、布置工作,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制定了道路灯电杆悬挂国旗的设置规范,请各单位在布置工作时注意遵照执行。设置规范请登陆东方宣教资料网(www.dfxj.gov.cn)查询下载。

  5、本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宣传口号同时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使用。宣传口号也可登陆东方宣教资料网(www.dfxj.gov.cn )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1:《上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宣传口号》
  附2:《迎世博道路灯、电杆悬挂国旗设置规范要求》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2010年4月14日

   

  附1:

  上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宣传口号

  1、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2、向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致敬!

  3、向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致敬!

  4、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奋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5、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6、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7、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8、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10、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1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2、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13、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

  14、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15、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16、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17、在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18、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

  19、大力塑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新形象!

  20、落实“六个确保”要求,努力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21、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2、上海欢迎您

  23、世界文明的盛会,我们大家的世博

  24、理解、沟通、欢聚、合作

  25、世界在你眼前,我们在你身边

  26、更美的城市,更好的生活,更深的情谊

  27、当好东道主,文明迎嘉宾

  28、全力以赴,办好世博,不辱使命,为国争光

  29、爱上海,从我做起!

  30、践行上海市民世博公约,不断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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