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文明办:
上海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自查申报 时间:8月下旬-9月下旬 对象:已进行过上海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预申报的单位 要求: 1.对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本单位创建规划拟写书面总结。 2.对照《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创建计划,逐项整理台帐。 3.将上述两类材料经本单位党委认可后报归口单位文明办。没有归口单位的一级单位或系统直属单位将总结和台帐刻盘送系统文明办。
二、归口单位初审 时间:9月下旬-10月中旬 要求: 1.归口单位对所属单位的总结、台帐进行初审,若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的,返送原单位修改,并对所属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提出初审意见。 2.对所属单位按照初审结果进行推荐排序,连同各单位总结、台帐刻盘送系统文明办。
三、系统文明办复审 时间:10月下旬-11月中旬 内容: 1.由部分单位文明办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总结、台帐进行复审。 2.系统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复评。 3.系统文明委终评,党委审议确定正式申报名单。
四、网上创建 时间:11月中旬-12月 对象: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 要求:在“上海文明网”(www.wmsh.gov.cn)的“在线创建”上按照要求逐项上传台帐资料。
联系人:顾金良:61121202;林燕凌:61121201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文明办 2010年8月26日
附: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系统创建第十五届(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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