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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创新成果评选和网上交流会的通知
2011年3月22日 18:02
  

各单位宣传部门: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1〕1号)精神,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系统关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施意见》(沪经信工委〔2010〕21号)要求, 总结交流和展示系统各单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推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进一步提高“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能力,现定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创新成果评选和网上交流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要求

  1、本次创新成果评选以文字材料结合图像材料的形式开展;
  2、创新成果主要反映近年来,特别是《实施意见》印发以来的一年内,各单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做法和体会;
  3、创新成果要突出反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措施、成果等方面的收获和体会;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和亮点,切忌面面俱到,写成工作报告。

  二、 选题建议

  创新成果交流材料选题如下,供参考: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做法和体会;
  2、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推进市场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的做法和体会;
  3、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推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深化改革发展的做法和体会;
  4、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5、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能力的做法和体会;
  6、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带来企业发展的做法和体会;
  7、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谋划、统筹、优化和推动发展能力的做法和体会;
  8、改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学习方法和制度,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的做法和体会。

  三、申报要求

  1、以单位名义集体申报;
  2、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文字交流材料(篇幅在3500字以内);另可提供相关照片、视频资料(rmvb格式,20M内);
  3、时间要求:请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15日前传交市经信工作党委宣传处(邮箱:luyun@sheitc.gov.cn,地址:巨鹿路915号1211室,邮编:200040)。

  四、评选和网上交流展示

  市经信工作党委宣传处将组织评选,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并拟于4月下旬召开学习型组织建设网上交流会。

  联系人:张成金、陆昀
  电  话:61121601、61122806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宣传处
2011年3月22日


附:2010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创新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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