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卷烟厂党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好”、“五带头”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至此,上海卷烟厂“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已初步形成。
《评价标准》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五方面33项评价内容,同时还包括了党员“五带头”的共性要求和岗位标准,以简明的文字明确“创先争优”活动每一项要求的评价内容。《实施细则》突出对“创先争优”各项工作的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价,形成了完整的“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细则》实现了对活动开展质量的量化考核,强化对活动过程跟踪评价,实现了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和动态评价的有机结合。同时,《实施细则》规范了考核评价工作的反馈工作,通过《考核评价结果反馈表》、《党员考核评价结果反馈表》进行量化反馈,并明确改进方向。《实施细则》还将党建工作与工厂中心工作相互融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对如何促进经济工作,推进方针目标完成,服务行政工作的特色载体等提出了明确标准,增强了“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中心工作保障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