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到6月2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的工作安排,东海区局派员到浙江省和宁波市就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发证登记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在专题座谈会上,浙江省及宁波市、慈溪市、象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流汇报了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情况,东海区局督查组着重就养殖证的性质、发证沿革、规划和发证的实际情况与之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三点督查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农业部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而养殖证性质上是用益物权的权证,要把养殖证发到渔民手中,不发“抽屉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养殖规划、发证工作,向地方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把农业部的精神讲深讲透;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正确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与渔民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最后,督查组表示:一定会将浙江、宁波等地养殖规划发证工作如实向部局汇报,海区局将认真协助部局加强对此问题的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督查组到慈溪市西二渔业专业合作社、余姚市鹿亭乡等地查看了养殖户养殖证持证和鱼塘养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