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本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评价体系,配合深化本市文艺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团组织管理服务职能,集聚更多的优秀文艺人才在上海创业发展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经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和市文联同意,从今年开始,对本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开展认定工作。由艺联具体负责该项认定的组织实施。
认定范围为:表演、演奏、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美术创作、美术设计。凡在上海市社会文艺团体、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事上述艺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认定,从事摄影、摄像、录音、剪辑、编辑等电视(电影)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认定范围所涉各项专业将逐年扩大,2009年度的认定范围确定为表演、演奏、美术创作三大专业门类,10月20日起已开始接受申请。艺联将根据实际需要,按门类、分专业,组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的认定。
通过认定者,由艺联颁发《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此证书可作为社会文艺团体聘任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择优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该《证书》还将对接上海引进人才、凝聚人才的有关政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