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市文联与市交警总队举行了简洁而隆重的精神文明共建签约仪式。市文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杨益萍,市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陈志康,市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迟志刚,市交警总队党委副书记、副总队长陈戊高,市文联秘书长沈文忠,市交警总队党委委员何强、征红星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迟志刚同志主持。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市文联系统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党办、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和市交警总队各处室负责同志。
会上,杨益萍和陈志康同志分别作了讲话。他们认为,精神文明共建的目的旨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管作为文艺工作者抑或人民警察,都应该充分重视的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共建这种形式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弘扬和实践上海城市精神,探索精神文明同创共建相互学习的一种有效形式。在今后的共建工作中,双方会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以忘我的奉献情怀、睿智的创新思维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最后,双方达成共识:以后要努力培育各自的组织文化,形成组织内部共同的价值观,不断提高文联干部职工和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要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共同提高、共同发展;要共同组织开展公益性的“惠民”活动,积极主动地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作出贡献,携手完成好我们共同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