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画院的前身是上海书画研究院,1989年8月成立时是群众性社会团体,杨正新、韩敏曾先后担任院长。1998年2月,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上海书画研究院改制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定为25名。2002年3月,更名为现名,同时,聘请上海著名书画艺术家陈佩秋为院长。
近几年来,上海书画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签约画师,建立院务委员会,广泛团结上海老、中、青书画艺术家,吸纳外地优秀书画人才,以多种形式推动书画创作和研究,繁荣上海地区书画艺术。上海书画院积极开展书画创作、学术研究、书画艺术展览和书法艺术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艺术活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慈善事业,下社区、下基层、下军营举办书画艺术交流,辅导和慰问活动;积极地利用本院人才优势,举办各种书画培训班,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文化。
上海书画院每年都要举办年展,力争把签约画师当年的精品力作予以展示,借此检验一年的创作成果。除此之外,书画院每年还要推出若干个主题展,通过这些展览,达到多出人才多出作品,提高创作水平,推动书画艺术发展的目的。
上海书画院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电话:62483323×271 62483373,传真:6248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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