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以来,“上海市文学艺术奖”被《上海文艺创作三品工程奖励条例》和“上海文艺家荣誉奖”所取代。记者昨天从市政协获悉,来自新闻出版界的胡传海、孙、焦扬、祝君波等12位委员联名提案,提出在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有“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奖”,在科学方面有“上海市科学进步奖”,作为文化艺术重地的上海,应当考虑恢复“上海文化艺术奖”。
早在1987年,上海市文联就举办了第一届“上海市文学艺术奖”,直至2002年共举办了五届,间隔的时间有两年一次,也有四年一次。巴金、朱屺瞻、贺绿汀、柯灵、施蛰存、王元化、朱践耳、谢晋、周小燕等获得杰出贡献奖或特别奖,京剧《曹操和杨修》、话剧《商鞅》、电影《红河谷》、电视剧《围城》、长篇小说《孽债》等一批作品获得了优秀成果奖。然而,到了2002年第五届举办之后,该奖项就悄然无声了。
市政协委员宗福先等曾呼吁恢复“上海文学艺术奖”。市委宣传部的回复表示,自2004年起上海已实施了《上海文艺创作三品工程奖励条例》和“上海文艺家荣誉奖”。“用两个陌生的奖项来取代一个已经具有知名度的奖项,是得不偿失的举措。”胡传海等委员说道。
委员们认为有必要恢复设置一个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涵盖各个文化艺术领域、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奖项,以推动上海的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在上海的历史中,不应让“上海市文化艺术奖”消失。
在委员们眼中,设置“上海文化艺术奖”比文学艺术奖更为合理,奖项设置更宽泛,可包括文学、戏剧、曲艺、电影、舞蹈、摄影、书法、出版、工艺美术、广播剧、电视剧、电台主持等各门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