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一、哪些艺术专业属认定范围?哪些对象可申报认定?
答:认定范围:表演、演奏、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美术创作、美术设计。
申报对象:在本市创业发展的社会文艺工作者,其中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体讲,凡在本市社会文艺团体、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事上述艺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认定。从事摄影、摄像、录音、剪辑、编辑等电视(电影)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2009年度是否对上述所有艺术专业进行认定?
答:今年首先在表演类中的话剧(影视)、舞蹈(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杂技专业,演奏类中的民乐、管弦乐、键盘(钢琴)专业,以及美术创作类中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刻、水彩水粉画、粉画、连环画、宣传画、年画、漫画、壁画、漆画专业中展开认定。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逐年扩大认定范围。
三、申报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报者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申报者的专业技能和业绩也有相应要求,对部分专业提出了演出场次、作品数量等要求。
当然,文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其人才的成长、专业水准及业绩的体现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对学历资历作了突破性规定:在相关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个人取得国际、国家或省部级重要奖项者,可不受学历或资历限制,只要有二位同行高级专家(指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推荐,可直接申报认定。
四、认定工作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当年度认定信息和指南等;2、申报者向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艺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3、经艺联资格审查后,提交专业委员会专家组认定;4、艺联将专家认定结果报市委宣传部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备案;5、通过认定者,由艺联颁发《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并在网上公布。
五、认定将采取哪些形式进行?
答:由专业委员会专家组通过对申报者的材料评审、专业答辩、现场展示等形式相结合进行认定。如有必要,还将请专家组到演出现场观摩申报者的演出,力求对申报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全面、客观、准确的认定。
六、申报者获得的《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有什么作用?
答:凡被认定为具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者,由艺联颁发《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该《证书》可作为社会文艺团体聘任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择优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取得《证书》者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上海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审定。该《证书》还将对接上海引进人才、凝聚人才的有关政策条件。
七、今年认定工作什么时候开始受理?申报的途径和方式?
答:今年的认定工作从10月20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9日截止。
申报者可通过艺联网查阅《关于2009年度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事项的通知》和相关专业需现场展示的内容要求,详细了解今年度申报工作的各项规定。同时,按照要求直接从艺联网上下载《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申报表》,在受理截止日前向艺联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受理和咨询地点:静安区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801室);电话:62588981*8004
62538959;网址:www.shpaf.com;邮箱:yilian0811@163.com;联系人: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朱勤、李古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