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年度报告发布会在文联举行
明明是自己的摄影作品,却被人在网上四处转载,还不时被“借用”作广告背景,既不署名,也不付酬。近年来,如何防止作品在网上遭遇侵权成为了不少文艺工作者的一块心病。针对这个现象,主题为“网络环境下的文艺版权保护”的2008上海文艺知识产权论坛于2008年5月29日文艺宾馆举行。会议吸引了沪上众多文艺工作者踊跃参加,同时,来自本市知识产权局、法院系统及高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逾40人也出席了会议。
2008知识产权论坛会场
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等联合主办。由上述单位共同编著的《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年度报告(2007年)》也同时在会上正式发布。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围绕“网络环境下的版权制度”、“新媒体中的版权问题”、“网络版权的实务探讨”以及“网络文艺的版权问题”等话题发表演讲,并针对文艺作品保护中所发生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司法实践动向以及一些新兴的社会焦点展开热烈讨论,为网络文艺版权保护献计献策。
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主任张泽纲在会上介绍了编撰《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年度报告》的目的、意义。他说:编写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是做好本市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希望通过搜集、整理、公布年度文艺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信息数据,分析、评判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趋势,总结成绩,提出警示。以此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时代观念。
2008知识产权论坛主讲人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文艺工作者遭遇网络侵权日趋增多。《上海文艺知识产权年度报告(2007年)》介绍,在去年近100件的上海文艺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到网络侵权的案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30%,案情多为文艺作品被网站非法传播。不少网络运营商、网友等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上传到网站,提供下载或非法传播。这类案件由于行为难发现、证据易删除等特点,其随意性很强,往往造成赔偿数额难以认定,权利人打官司“赔本”,因此维权难度较大。年度报告的编撰者指出,在加强文艺知识产权机构沟通的基础上,应当强化上海文艺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为重点艺术家或作品主动进行维权监控,或者邀请律师事务所与文学艺术家签订零首付维权服务,降低权利人风险,以便向文学艺术家们提供更加专业的维权支持。
会上,有关专家、领导认为,知识产权界和文学艺术界应加强交流和沟通。他们希望能将上海文艺知识产权论坛打造成一个知识产权界与文学艺术界交流沟通的平台,通过双方携手努力,促进文艺创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