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著名翻译家草婴先生上门服务
身处网络时代的资讯海洋,人们只要随意进入一个网站,往往就能阅读、观看、收听或下载小说、电影、音乐、图片等各类文艺作品。这一现象告诉我们,当互联网产业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重要动力的同时,也给人们制造了一些麻烦。通过互联网进行侵权盗版,严重侵害著作权的现象就是其中之一。在网络环境下,广大权利人及其作品的著作权受到的侵害已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侵权行为。又因为网络侵权具有随意性强和难发现、易删除、取证难等特点,更给治理和维权带来较大困难。面对如此情况,国家版权局先后于2006年和2007年向各地发出了《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儿童文学作家林颂英(高位截瘫)多次得到维权帮助
根据国家部署和艺术家的呼声,上海文联权益处自去年起发起了著作权“在线维权行动”。我们开展在线维权的目的是尽力遏制日益泛滥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着力保护广大艺术家及其艺术作品的网络传播权。我们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主动出击,变被动、个案的维权行动为主动、集体的维权行动。也就是变等艺术家上门投诉为主动为艺术家发现侵权行为,通过集中交涉或个案调解、诉讼等方法保护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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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维权行动”开展之初,我们在一些作者举报、投诉的基础上,主动上网搜索、查找肆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发现了多个网站侵犯文联所属协会艺术家著作权的行为20多起。其中涉及著名翻译家草婴、方平、徐振亚、汤永宽、作家蒋星煜等。这些著名作家、翻译家都年事已高,平时不上网,所以对于网上的侵权行为,他们往往一无所知。我们的主动维权服务使他们很感动。蒋星煜说:“你们的援助不单维护了我们的权益,对我的创作更是一种支持和激励。同样,艺术家的信任也提高了我们做好维权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这批网络侵权案例在权益处同志的努力下,通过集体调解或个案诉讼最终都得到了解决。
版权知识现场讲解
但是,随着全国范围打击网络侵权行动的持续发展,侵权与反侵权之间的较量也日益激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今年以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使得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艰难:一是许多侵权者大量使用虚假服务器注册地址或同时在各地设立多个服务器,使维权者难以找到他们的藏身所在;二是不断变化网站内容的销售手法,使维权者试图以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时难以确定法院管辖地。三是随意扩大作品授权范围,故意混淆公益性行为和商业营利行为的界线。另外,一些法院面对日益增加的诉讼增设了门槛和公证上的一些难度等都提高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权益处全体同志以更主动、更仔细、更积极、更谨慎的工作态度和方法继续推进“在线维权行动”。翻译家叶荣鼎、社会学家刘达临分别告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侵权案是今年我们办理的两个侵权数量较大、侵权手法狡猾、侵权性质恶劣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办案中,首选遇到的是侵权所在地的问题。我们发现由于网站使用了多个虚虚实实的服务器,通过服务器很难确定侵权行为所在地。面对狡猾的侵权者,我们用顺藤摸瓜的办法,找到了他们设在上海的服务卡销售点,终于锁定了侵权所在地,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消灭了第一个拦路虎。但是,在接下来的侵权公证中,我们又遇到了第二个难题。由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性质,要求通过公证这一证据保全形式,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力证据。最初我们按照公证处的常规要求,将成千张网页通过机械复制的方法保存并打印出来。结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公证处和法院在证据保存时也颇为不便。为此,工作人员通过仔细的研究,发现侵权网站中有一款软件,可以将网页打包下载,而公证处只要将下载的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同样可以达到公证的要求。这样原本厚厚的一叠网页打印纸就便成了薄薄的几页,给我们的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完成上述两项办案程序后,我们在向法院递交诉状时,又得知某法院的受理规则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案件的受理门槛。面对法院的新规定,我们采取了既尊重法院,又尽量为权利人着想的态度,就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与法院反复进行了沟通,终于找到一个更合理的办法,既降低了办案的人力、物力成本,又为法院所接受。最后两个案件通过法院的调解顺利达到了维权目的。
两年来,通过著作权“在线维权行动”共办理维权案例二十余起,为艺术家追回网络侵权报酬及赔偿三十余万元。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上海文联将按照党中央的政策方针,总结几年来的维权经验,继续开展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文艺家的合法权益,为建设一个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