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专家热议传媒产业发展与版权制度革新
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了传媒产业的繁荣与兴盛,但也使与版权制度须臾不离的传媒产业陷入了如何重构版权制度的困境之中。传媒版权体系的变迁正在世界、区域、国家和地区这四个层面层层铺开,如何在飞速发展的传媒技术、产业和版权制度间找到契合点,无疑是一个迫切而必须直面的问题。为此,上海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和上海大学中外传媒政策研究中心于近期联合主办了《数字技术时代传媒产业与版权制度专题研讨会》,邀请中外传媒政策专家、传媒业界代表、高校学者和司法实务界代表等共同研讨数字技术时代传媒产业发展与版权保护制度的建构。上海市文联权益处处长、上海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秘书长张泽纲,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执行院长、上海大学中外传媒研究中心主任金冠军、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等30余人出席会议。
传媒版权制度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重点围绕数字技术时代著作权制度架构的基本原则、当前版权保护的分析架构与价值反思、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关系、著作权保护与文化建设的关系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首先发言,他宏观分析了目前版权保护的现状及数字技术对版权保护提出的挑战,并结合微软黑屏事件、反垄断法的实施等表明版权发展、文艺繁荣既要注重保护,制止侵权,又要反对垄断和权利滥用的主张。上海市文联权益处处长、上海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秘书长张泽纲以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为出发点,从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侵权的特征入手,分析借鉴国外有关著作权保护模式,提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治理对策,探求公众与著作权人双方的利益平衡,以真正促进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发言 英国利兹大学利奥先生发言
数字技术带来的新问题如数字版权的管理、视频分享网站版权问题、新媒体下的广播组织权问题、司法实践中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新情况以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事件也是这次研讨会的热门话题。尤其是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副主任袁真富以微软黑屏事件为范例,详尽剖析了数字版权管理中的技术措施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提出了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络环境下,如何防止数字版权管理的滥用及如何通过立法、司法予以限制的新课题。在研讨会上,外国专家还介绍了欧美等国家在新技术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和立法动态。
香港浸会大学米歇尔先生发言部分研讨会代表合影
经过探讨和交流,与会者普遍认为,保护版权是为了鼓励知识的创新,发展传媒产业则为了知识的传播与光大。版权制度与传播技术的发展进步相生相伴且相辅相成,传播技术的发展必然要求版权制度不断充实与完善。在新的数字技术时代,版权保护要在传媒产业链所连接的知识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之间不断寻找恰当的平衡,但保护版权的主旨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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