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毒法发展的历史回顾中,可以发现禁毒法与禁毒工作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关系:禁毒立法是禁毒工作的基础,禁毒斗争形式的严峻化必然促进禁毒法的完善与发展,而禁毒立法是否完善并得以较好的执行的则是禁毒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
(一)清政府时期的禁毒立法
1729年(雍正七年)清政府颁布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禁烟诏令,他标志着中国禁烟历史的开端,也是禁烟历史的雏形。
1813年嘉庆帝还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道惩办鸦片吸食者的法令—《吸食鸦片烟治罪条例》,首开以刑法手段制裁吸毒者的先河。
1838年,道光帝又颁布《钦定严禁鸦片烟条列》,将清廷历次发布的有关禁贩、禁吸、禁种的规定合编为39条,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禁烟法典。
1906年9月清政府提出“十年禁烟计划”,先后颁布了《禁烟章程十条》、《稽核禁烟章程》、《禁烟查验章程》等一系列法令。
1909年在上海召开万国禁烟会议,形成了决议案九款,这也是第一次禁毒的多边合作会议。
从清代禁毒立法状况来看,中国是世界上颁布禁毒令最早、最多的国家,也是禁毒法律体系最为严密的国家。尽管从整体上看,中国也是近代禁毒史基本上是一场悲剧,但是中国早期的禁毒法制实战,客观上也为中国禁毒法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民国时期的禁毒立法
辛亥革命胜利后,民国政府继续推行禁烟政策。民国初年的禁烟包括禁种、禁运、禁售和禁吸四方面,主要法令有《禁种罂粟案条列》、《吗啡治罪条列》等。
1912年3月2日,孙中山即颁布《禁烟令》。袁世凯窃国之后继续实行禁烟政策,并批准了1912年通过的《海牙禁烟公约》。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成立禁烟委员会,1935年又改设禁烟总监和禁毒总会,专门负责制定法令。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先后颁布了数十部禁毒法令。例如《禁烟暂行章程》、《修正禁烟条例》、《禁烟法》、《厉行禁绝鸦片及其它代用品实施办法》、《禁烟实施办法》、《检举烟民登记办法》等。这个时期是中国禁毒立法史上立法最为完善的时期。
由于毒品日益泛滥的严重现实,以及禁烟立法技术的日趋成熟,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民国政府时期的禁烟立法较之清代,都有较大的发展。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政府腐败、外患、内战等各种原因的交织,到1949年,国内罂粟种植面积高达2000万亩,吸毒者达2000万之众。严酷的现实表明,旧中国无法解决沉重的毒品问题。
(三)建国初期的禁毒立法
1950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1952年春,中共中央决定,再次发动声势浩大的禁毒运动,彻底清除毒品。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
1952年8月,全国性的禁毒运动展开,各地受教育的群众达7459万人。缴获毒品400万两,还收缴大批制造、贩卖烟毒的工具和枪支弹药。全国共查处毒贩近37万人。同年10月,政府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贩条列(草案)》18条。
建国初期,由于缺乏法制背景,禁毒立法大多以政令形式出现,并以运动式的方式全民践行。尽管较为粗糙,但为禁毒运动的开展和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1953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无毒国。新中国能在短短三年内禁绝毒品,禁毒法功不可没。
(四)现行的禁毒立法情况
国家立法情况
《刑法》1979年通过,第1771条规定了制贩、运输毒品罪1个罪名,条文少、罪名少,主要是因为制定时我国基本上处于无毒国状态。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加刑11条,加上洗钱罪种的相关规定,共12条、13条两个罪名。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共16条。
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办法》中增加了3条关于毒品管理的规定。
2005年8月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4条与禁毒有关的规定。
上述4部与禁毒相关的法律中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为专门的禁毒单行法律,其它法律只有部分是内容关于禁毒问题的规定,即只有一些附属禁毒法条文,或者与禁毒密切关联。
国务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国务院)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1995年卫生部)
《咖啡因管理规定》(1997年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
《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
《麻黄素管理办法》(1999年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
《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00年公安部)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2002年公安部)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司法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额》(2006年国务院)
司法解释与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贩卖假毒品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1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
公安部《关于认定海洛因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由国际公约、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基础部分构成了我国现行禁毒法律体系。《禁毒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一部法律。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以第七十九号令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