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着手调研和修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3年9月25日 14:41

  据《新闻晚报》报道,今天上午,针对张雅玉、卢威、曾铮等代表提出的完善老年人公交优惠措施、降低老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的年龄限制等建议,市民政局透露,市人大已着手调研和修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该局根据广大老年人的意见已提出了积极的修订意见,包括非户籍老年人乘车优惠、65周岁以上老年人半价优惠、取消上下班高峰时段限制等,并已正式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

  当前本市向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敬老卡,是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颁布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规定的。国家最近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周岁以上为老年人,但法规中对老年优待的具体做法可以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制定。目前,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的日均客运量达到约58万人次。但对放宽免费乘车问题,有关部门和部分市民也有不同的意见。其理由为上海的人口规模、市政建设条件和老龄化程度与其他城市不同,现行的公共交通已经接近饱和状态。

  本市近年在制定和调整各类社会保障标准时也已考虑交通出行等基本生活支出上涨因素,退休养老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均有大幅度提高。有关老人免费乘车建议,民政局今后在制定和研究具体政策中将继续向本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反映和争取。

 来源:东方网  作者:程贤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