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业培训补贴新增养老护理员等
2014年4月4日 15:01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2014年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和各个项目的补贴标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总工会、经信委、农委、国资委、建委等部门,在广泛征求相关行业、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按照市场紧缺急需、技术含量较高的原则确定补贴培训目录,并核定补贴标准。凡本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参加目录内项目的技能培训或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

  从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凡是技能特征明显、就业面广量大的技能类通用职业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均已纳入今年的补贴目录。与2013年目录相比,今年目录新增了食品检验工、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西式面点师、化学分析工、农家乐服务、高尔夫球童服务等9个新开发的职业培训项目,以及汽车维修工、维修电工、广告设计师、服装制作工等7个内容提升的职业培训项目。同时,增加职业指导师等就业服务工作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项目,以及蔬菜园艺工、瓜果栽培工、菌类园艺工等现代农业发展所需技能培训项目。

  去年此类项目补贴执行的是2011年初根据当时物价水平和培训成本等因素核定的补贴标准。三年来本市物价指数持续上涨、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原培训费补贴标准已难以满足劳动者参加的培训需要。今年在对物价和人工成本等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将各补贴项目的培训费补贴标准平均提高了20%。

  今年培训费补贴标准新增基本价和标准价。在原“一刀切”补贴标准下,无论是零基础的初学者还是已经具备一定手艺和经验的老职工,参加同一个培训项目适用的是同一套培训内容和课时要求,考核合格也是按同一补贴标准享受补贴,不尽合理。而新增培训费补贴标准(标准价)是基于本市公布的各培训项目的标准培训课时数执行的补贴标准;培训费补贴标准(基本价)是基于各培训项目标准培训课时数的70%执行的补贴标准,主要适用于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培训学员,特别是企业在岗职工。有了这个规定,想要参加强化培训考证的“老法师”再不用花无谓的时间从零学起了。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