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定期开展库存食品检查
2015年7月6日 10:13

  7月2日是201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监管局主题日。2日上午,上海餐饮烹饪行业发出承诺书,要求餐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承诺书表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重点食品每批可追溯源头,逐步通过网站和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开食品原料信息;对重点食品供应商开展不通知式的检查;定期开展库存食品的检查,发现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以染色、毁形等方式进行销毁,并记录处置结果;食品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等。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