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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泾镇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
2014年9月29日 16:32

  农宅动迁,补偿多了还是少了?村里厂房,为什么迟迟收不到租金?村民上访,要求太“过分”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上海郊区快速发展,人们诉求日趋多元,各种矛盾纷繁复杂,这些都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促进地区和谐稳定,金山枫泾镇这些年创新实践了“三访四步工作法”,广大党员干部定期下基层,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提高基层百姓的满意度……“一方面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还是要回归到法律的准绳之内。”枫泾镇党委书记张斌介绍说,今年以来,该镇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理念,在32个村(居)中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百姓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探索刚柔并济的有效治理。结果,许多社会治理“疑难杂症”迎刃而解。

  徐春兰,是金亭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今年以来,该所与枫泾司法所签约共建,该所多名律师成了金山区枫泾镇好几个村的法律顾问,现在隔三差五就要往村里跑,帮助村民和村干部解决一些突发事件……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枫泾镇32个村(居)全都聘请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探索起了“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据介绍,每个村居每年只需支付三五千元,就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平时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遇到群体性纠纷或突发事件,还可把律师请到现场来处理;其中,一些经济薄弱村,甚至免费获得了一系列法律服务。
  “有了一根法律‘拐杖’,处理起矛盾纠纷来,心里有底气多了!”一些村居负责人告诉笔者,近年来,农村政策法规出现不少变化,农村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复杂,这使得村(居)干部在处理纠纷时总有些力不从心,有了专业的法律顾问把关和指导后,不少难题一下子变得好办了。那么,当村里来了法律顾问,到底出现了怎样的新气象?

  农民——
  出了事故,律师上门帮助谈判

  前不久,徐春兰律师接到了中洪村一位村干部的电话,立刻前往该村帮助处理一起突发事故。
  原来,中洪村一村民在帮某企业排电线时,意外摔落不治身亡。但此前,他并未与企业签订任何劳务合同,而是小包工头临时请来的小工。噩耗传来,家属在悲痛欲绝的同时,根本弄不懂“找谁负责”、“谁来赔偿”等问题。徐律师到达现场后,与村干部一起安抚家属,并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事故的性质得以明确,这并不属于工伤,而是要按照“提供劳务人身伤害”来赔偿。接着,围绕“责任分担”,她指出了三方都有责任。另外,她还告知了法律上的赔偿标准和范围。
  这样一来,村民家属在与企业、包工头协商时,心里有了底气,也更加理性了。以往无休止吵闹、索赔的情况,这一次没有再出现。事故发生后第三天,在枫泾司法所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村民家属就与企业、包工头签订了赔偿协议,事情快速得到解决。
  金亭律师事务所另一名律师濮家良,在一个多月前也处理过类似事件。当时,新义村一名村民外出打工意外身亡,家里顿时乱作一团,悲痛中的老妻六神无主,两个聋哑孩子说不出话来。如何处理?村干部不能擅自为其做主。于是,村党总支书记尤利明赶紧打电话给枫泾司法所,司法所所长朱新建立刻和濮家良律师赶到了正在办丧事的村民家中。当着一屋子的村民和亲戚,濮律师详细分析了事故的性质、责任区分、赔偿标准等……听着这些,村民家的不少亲属连连点头。
  印象中的索赔拉锯战,同样没有上演。也是在三天之内,村民家属与责任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对此,村党总支书记尤利明坦言:“看到律师来了,村民百姓十分信服,认为他们代表着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肯定不偏不倚。如此,也就没有了吵闹的必要了。”他认为,法律顾问及时介入,一方面帮助村民维护了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
  而徐春兰也在走访基层时惊讶发现,在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方面,农民的欠缺和需求都有点超乎人们想象。比如,一位村民在对外承包鱼塘时,就是不敢签订承包合同,因为,他担心“一旦自己在合同上签了字,就意味着承认收到了租金”。这样的逻辑,实在让人哭笑不得。还有一位农村妇女,一直遭遇家暴,但就是不敢先提出离婚,而是等着对方先提出离婚。原来,在她的概念中,“谁先提出离婚,就会吃亏”。对这样的想法,律师立刻进行了纠正……
  这些案例也说明,必须要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百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枫泾司法所今年专门编制了普法教材《学法-让心灵更美丽,守法-让生活更美好》,并请镇上小有名气的故事演讲员唐秀芳老师等到各村开展“法制故事巡讲”,让村民在听故事和案例的过程中,自然而然接受普法教育。
  今年6月,徐春兰律师也在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讲了一堂普法课,各村居都来了听课代表。她的讲课内容,主要围绕“文物保护法”展开,因为枫泾镇是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必须要让老百姓学会怎么保护镇上的各类文物和遗迹等,以防在不知不觉中做出“有损文物保护”之事。她用通俗的语言告诉居民:民间收藏的范围,包括哪些?哪些旧物已被归为文物,收藏不能违反规定……
  枫泾镇党委副书记王世敏告诉笔者,2006年开始,为应对突发的矛盾和纠纷,枫泾镇一些法律案件较突出的部门就率先引入了法律顾问,比如动迁办、城建办、市容环卫所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上半年开始,枫泾镇基层村居也开始引入法律顾问,到目前为止,32个村委会和居委会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探索“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新模式。对一般有条件的村居,提供有偿服务,但每年费用也只有3000元到5000元;对经济薄弱村,实施“律师双结对”,提供免费服务;对于没有收入、无账号的居委会,则由政府出资,让各居民区共享法律服务。
  枫泾司法所所长朱新建介绍说,为枫泾镇32个村居提供服务的法律顾问,主要是来自4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按照“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的制度规定,法律顾问每季度将前往签约的村居,面向基层上门走访,接收当地群众的咨询;至少每半年前往签约的村居,运用讲座、案例讲评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根据村居的法治创建及现实法律需求,为村居决策提供具体可靠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若遇群体性纠纷或突发事件法律顾问,应配合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接受咨询或参与调处,做好疑难复杂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村居干部——
  追讨租金,法律顾问全程指导

  枫泾镇镇长赵云表示,近年来,有关农村的法规政策不断出现新变化,如土地流转和确权、厂房租赁、拆除违法建筑等,都要求各村居干部必须及时知晓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开展相关日常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有了法律顾问,我们的腰杆子硬了,底气也足了。”新黎村村委会主任姚卫东告诉笔者,今年上半年的一次追讨厂房租金经历,让村里充分尝到了有法律顾问的甜头。
  原来,今年2月,一家租用了村里厂房的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了村里去年的部分租金逾18万元。看情势不妙,姚卫东及时请来了法律顾问张敏强律师,一起上门向企业负责人解释当初签订的合同文本,告知对方如果不支付租金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一定付钱”,但此后却仍迟迟不来交付租金。对此,法律顾问提出处置建议:为减少损失,必须早点采取措施!于是,村里提起诉讼,申请终止合同,最终通过法院查封账户、变卖资产,收回了9万元的部分租金,减少了损失。这一系列举措,前后花了不到三个月时间。
  姚卫东坦言,要是没有法律顾问的指导,估计是很难讨回一分钱的租金了。而且,企业主曾经表示“无法还钱,可以把所有资产交给村里”,但村干部听从律师的建议并未接受,因为这是“不合法行为”,到时候打官司还是一场空。另外,让村干部们欣慰的是,虽然最终并未讨回全部18万元,但因为提起诉讼,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作为入账依据,在审计时也就能说清楚“另外9万元去哪儿了”,可以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
  一些村干部坦言,平时大家学习领导讲话多,学习法律知识并不多,即使认真学习了,也不可能达到律师的专业水平,因此,在处理复杂的矛盾纠纷时,还是会感到一筹莫展,找不准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子。
  前两年,发生在村里的合同纠纷不少。比如,一些村民向村里租赁的鱼塘合同到期后,或是赖着不愿搬走,或是在鱼塘里留一点鱼,要求村里赔偿一笔资金才愿意离开。有时候,他们要求的赔偿费用,甚至要高于村里获得的租金收入。对此,村干部以前并不太懂如何取证反驳,也不知走什么程序才能快速收回鱼塘,往往被折腾得焦头烂额。但如今,在律师指导下,村里开始走司法途径,申请法院判决、执行,结果,此类事件一下子减少了。
  在租赁厂房的过程中,也出现过类似麻烦。每当一轮合同到期,村里准备适度提高租金时,少数租赁厂房的投资者就会提出不再续租,同时要求村里赔偿其装修厂房的费用等,有的甚至要求村里买断其设备。因此,如今,在法律顾问指导下,村里在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时就写明,合同到期后,可移动的设备全部搬走,不可移动的设施不可拆除,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如今,村干部们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姚卫东告诉笔者,今年年初,一位村民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特地回到村里来办理一项证明,请求村干部证明其“居住在朱泾镇”,但事实并非如此。对此,姚卫东有点把握不准,但又碍于同村的情面,犹豫不决。突然,他想到了法律顾问,连忙打电话给张敏强律师,咨询能否盖章。张律师告诉他“不能随意盖章,因为保险公司会来调查居住地的,查出来会有不良后果”。于是,姚卫东义正词严地拒绝了这位村民的请求。
  “现在,可不能轻易盖章了!”姚卫东感叹道。实际上,如今各村居在实施工程项目和订立合同时,也都会请法律顾问进行事前把关,提供统一的法律文本,并做好风险评估,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做到依法行政、合法办事。

  政府部门——
  信访接待,有了一根“拐杖”

  以前,一些百姓在遇到问题时,往往是“信访不信法”,认为越闹越能得到实惠。而有的政府部门为了一时的和谐稳定,只好“花钱买太平”,满足少数人的过分要求,但结果是“摆平了一个人”,之后又有更多人、更多类似问题涌现出来。
  但引入法律顾问,依法处理信访事务,使许多社会治理“疑难杂症”得到了快速有效的解决。
  五星村一农户承包了村里200多亩鱼塘,后因一企业违规排污导致虾苗死亡。事件发生后,企业被查封,并被罚款。但该农户与企业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多次到镇政府上访。
  于是,村委会联系了法律顾问徐忠辉,主动到信访窗口陪同值班领导接待处理。律师就此次事件当场进行法律分析,从责任区分、赔偿标准到处置办法,都提出了详细的法律建议。后来,该农户接受了建议,不再来上访,而是走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比如贵泾村有一位村民,就是一名“老上访户”。他家居住在高速公路附近,但当初并未达到动迁条件,可高速公路运行后,他反映“噪音很大,影响了日常生活,并破坏了他家的房屋结构和内部装修”。于是,他不时到镇里、区里上访。对此,区领导还要求进行“包案化解”,然而政府部门对具体问题并不能全部包办,毕竟高速公路并不属于区里管辖。后来,走司法途径,找到了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终于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公司不仅为该村民在高速公路专门安装了一段隔音屏,还整修了道路以缓解震动声响,另外还帮助村民修缮了房屋……
  “探索法律顾问进驻村居,不仅可以引导百姓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也可以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村居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枫泾镇党委书记张斌告诉笔者,这一探索迎合了当前各方面的现实需求,让矛盾纠纷的化解回归到法律的准绳之内,是群众自治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的体现。当然,“依法办事”也并不是说硬碰硬,而是与群众工作法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刚柔并济”的有效治理。
  据透露,接下来,枫泾镇还将和金山区司法局一起,尝试引入社会治理的第三方力量,组建由律师、群众、人民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的评判团,来客观评判是“老百姓信访过度”,还是“政府部门未能依法行政”,以此来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客观公正解决,既推动地方和谐稳定,也让百姓真正信服。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