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问题没理顺 “以房养老”短期难上路
2012年10月9日 16:07

  因为我市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今年年初我市共有十几位市政协委员同时递交提案聚焦养老问题,有委员建议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市民政局答复称“以房养老”值得借鉴,但是存在诸多难题。

  一种可行的新型养老方式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养老方式,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它指的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

  市政协委员吴亚波调研发现,大连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到2010年底,全市户籍人口58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5.7万,占人口总数18.03%,并仍以年均4%的速度递增。

  吴亚波表示,目前,“以房养老”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很普遍,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而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将这种养老方式作为一个方向,并开始了一些试点,改变以前“有房没钱”、“守着房子受穷”等问题。因此,他建议在大连也开展试点。

  值得借鉴但难点多

  那么,这种方式是否可行呢?市民政局近日答复称,“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值得借鉴的养老模式,但是实行起来存在诸多难点。

  首先是产权期限问题。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对自动续期是否需要支付钱款以及支付金额没有明确规定,到期后存在房产因支付较高续期费用而贬值的风险。其次是寿命预期问题。随着医学的日益发达,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越来越长,这给银行、保险部门和个人确定支付的年限以及支付金额带来一定难度。第三是房屋价值估算问题。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波动,房屋价值估算是一个难题。

  市民政局表示,鉴于“以房养老”牵涉的利益方较多,“以房养老”在国内只是一种方向性的探索,并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案。各地虽鼓励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但进展不大。我市将认真调研,待未来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后,推行“以房养老”模式。

  各城市“以房养老”推行不畅

  2005年,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率先创立“以房养老南京模式”,但目前已不再实施;

  2007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住房自助养老”模式,因改变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过少,两年后该业务即停办;

  北京“养老房屋银行”由养老机构和房地产经纪公司合作建立,社会认可度很低;

  2010年,中信银行推出“养老按揭”业务,设置了严格的规定和较高的准入门槛,申请贷款人名下至少有两套住房,养老按揭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且贷款必须用于养老。该业务在全国推开后,虽得到广泛关注,但未发生实际业务。

 来源:新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