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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驳回法轮功假难民诉讼请求
2017年5月3日 09:39

  据韩国《济州日报》网站2016年11月22日报道,济州地方法院行政部(边民善,部长判事)22日驳回了中国人蓝某(32岁)要求撤销济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对其作出的不予认可难民资格的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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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部对判决理由作出说明:蓝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中国受到逮捕、拘留等方面的迫害。蓝某在提出难民申请后,期间往返中韩途中也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以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 http://www.jejuilbo.net/news/articleView.html?idxno=36070

 

  蓝某2014年2月10日免签进入济州,2016年2月17日以“修炼法轮功”为由,向济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了难民申请。但是,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认为,按照难民地位相关协议,其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因此不承认难民身份。蓝某对此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诉讼申请。

 来源:凯风网  作者:风痕 (编译)  编辑:严佳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