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7月1日对全能神“两湖牧区带领”曹银花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曹银花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曹银花当庭表示不上诉。曹银花按邪教组织上级的指令,组织指挥“两湖牧区”邪教成员建立基层组织、发展信徒、制作讲道文章和视频,宣扬传播“全能神”。
法院审理查明,湖北大冶籍妇女曹银花(化名凡静)2007年2月加入全能神(又名实际神)邪教组织,2009年因此被劳教1年6个月。2013年初开始在全能神组织内充任“两湖牧区带领”,伙同另一骨干人员负责该组织在湖北、湖南两省的组织建立、发展和管理事务。
现年48岁的曹银花是大冶人,2007年2月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2009年因扰乱社会秩序劳动教养1年6个月。解教后,继续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曾任“湖广牧区”湖北区带领,并于2011-2012年先后多次出境赴港。2013年2月“湖广牧区”拆分为“两湖牧区”和“两广牧区”后,曹银花任“两湖牧区”负责人。伙同其他人员负责“全能神”在湖北、湖南两省的组织建立、发展及事务管理。曹银花按邪教组织上级的指令,组织指挥“两湖牧区”邪教成员建立基层组织、发展信徒、制作讲道文章和视频,宣扬传播“全能神”。
2013年10月18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尤李村公交车站附近,公安人员抓获曹银花,从其背包中查获移动硬盘、存储卡及邪教活动汇报材料等物。次日,又在其宣扬邪教活动的场所,查获“全能神”内容的书籍20本、小册子53册,光盘49张,电脑6台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曹银花曾因参加邪教组织受过行政处罚,解除后继续参与活动,并充任邪教活动的组织、指挥者,宣扬全能神邪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查获的电脑、光盘及其他邪教宣传品均予以没收。
邪教成员全用化名
据武汉市防范处理邪教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案件分析,已初步查清“全能神”“两湖牧区”的组织架构,邪教牧区共分5个小组,成员全用化名。目前,“两湖牧区”下辖13个区。
据了解,2013年2月,“两湖牧区”成立,不久,该区就根据“上面”要求,在新设立的小区基础上成立“新区”,骨干成员分为牧区带领及代办员,下设电脑组、文字组、视频组、讲道组及事务组等5个小组。下辖区级机构13个。
“全能神”邪教组成的讲道组主要起草讲道文章,专门用于向其他人传“福音”;电脑组则重点突出视频制作,抽调牧区各区精通电脑技术成员及大学生信徒培训,制作视频;讲道组及事务组则安排成员隐蔽洗脑、灵修,幕后由带领(即负责人)统一指挥。邪教成员全用化名,如曹银花的灵名(化名)就叫凡静,其他成员如瑶瑶等,互相联系全不用真实姓名。
信徒必须交纳“祭物”供高层挥霍
据介绍,“全能神”骨干成员向信徒征募“资金”,号外是为神来募集“祭物”,而这些“祭物”大多被邪教高层人员挥霍掉。
查获的“两湖牧区”某区的一份资料记载:2013年某日,某区带领李某向牧区汇报“各小区还未收上来的大概有30万”,其附上的“祭物”库存显示,存黄金34根5100克,其他区也有类似管理报表。
据查案人员透露,成为“全能神”信徒后,就必须向组织交纳“祭物”,现金及贵重金属都可以,以表达对组织的忠诚,如不交纳“祭物”,邪教成员将对欠交人员进行处罚。而这些“祭物”多是供“全能神”高层人物挥霍及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