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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邪教痴迷者的“感觉后像”效应
2018年5月13日 12:58

  “感觉后像”是心理学上的一个名词,也是一种心理现象。感觉后像的基本原理为:外界刺激停止作用后,还能暂时保留一段时间的感觉形象叫感觉后像。各种感觉器官都能产生感觉后像。如,电灯灭了,眼睛里还保留着亮灯泡的形象;声音停止后,耳朵里还有这种声音的余音在缭绕;我们看了一场电影后,散了电影,我们的眼前还闪现着银幕上的形象;我们看了一部小说,已经合上了书本儿,但小说中所描写的场景与画面还依然保留在我们的脑海中。

  众所周知,邪教对信徒精神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信息控制,阻断信徒与外界的一切信息链接,只允许信徒读念邪教的经书和教义。当信徒不断地学念这些歪理邪说的时候,就会产生持续不断的感觉后像效应,邪教教主在教义中所虚构的一些幻象就会呈现在信徒的感觉中,或是听到声音,或是看到书中所描写的虚幻的影像。比如,“法轮功”痴迷者在所谓的“学法”后,眼前出现“法轮”、“天国世界”等景象,这些都是李洪志经文中所描写的内容,长时间地不停地诵读,很自然地就会出现这种感觉后像效应。有个痴迷者在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她感到自己的耳朵中每天都能传来练功的音乐,这其实是一种感觉后象效应,是因为以前几乎每天都在听这些练功录音带的缘故。而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她认为自己是开了“天耳”,听到了“另外空间”的“仙乐”,因而非常痴迷。

  感觉后像有时和刺激物的性质相同,这种后像叫正后像,如看到的灯光是亮的,灯灭之后留下的视觉形象还是亮的灯;如果灯灭了,眼睛里却留下一个暗的灯泡的形象,背景却是亮的。这时,后像的性质与刺激物的性质相反,这种后像叫负后像。

  感觉后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出现,比如,我们见到了一个人,对这个人的印象很深,也许一段时间或很久以后,这个人的音容笑貌还会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我们看到了一朵鲜艳无比的花儿,虽然离开了花园,但花儿的芳香似乎仍旧留在我们的唇边,花儿的芳容依然闪耀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可以说,这是一种十分正常的心理现象。而邪教教主却利用信徒在诵读经文后出现的感觉后象效应,称做是开了“天目”,通了“天耳”,以此来控制邪教痴迷者。李洪志在《转法轮·关于天目的问题》中说道;“只要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天目人人给开。”他还说:“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通过我们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看物,透视人体,它就具备这样一种功能。”李洪志还把所谓的“天目”分为五大“层次”——肉眼通、天眼通、慧眼通、法眼通、佛眼通。李洪志之所以这样说,其目的就是企图让痴迷者误以为修炼“法轮功”可以出现“超常功能”,进而迷信“法轮功”,崇拜李洪志,并成为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玩偶。

  在李洪志的误导下,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将所谓的“学法”后所出现的幻视幻听,当成“开天目”的“特异功能”来炫耀,误以为自己“层次”修得高,因而出现了种种危险。如我在南方接触到的“法轮功”痴迷者陈某,自称从小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自从练了“法轮功”后,通过练功、学法,陈女士称自己在“另外空间”看到自己与李洪志在一起练功,当她把她所“看到”的景象描述给其他痴迷者时,大家都羡慕她修得高,“层次”突破快,与“大法”缘份很深,尤其是能与“师父”在一起练功,那来源真是不一般,这些吹捧不禁令陈女士感到飘飘然,沉醉在“法轮功”的梦幻中不能自拔,以至于参与了一起“法轮功”致人死亡案而被判刑。她痴迷很久,主要原因就是困扰她的幻视幻听,使得她误以为自己已经能与“另外空间”沟通,并能自由地出入“另外空间”。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角度为她讲解幻视幻听是如何出现的,当讲到“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诱导下封闭式的“学法”,特别容易造成这种感觉后像,有时甚至是一系列的持续性的,而且越容易接受心理暗示的人,这种感觉后像的效应就会越强烈……分析了这些道理,她恍然大悟,她明白了她本身就思想意识薄弱,身体也不强壮,特别容易接受暗示,因而练了“法轮功”后,开始“学法”,受李洪志所讲的这些人都是从“天上”下来到人间的,有的人与“师父”缘份很深等等邪说的影响,就出现了这种感觉后像,而她由于受李洪志的蛊惑,错误地认为自己开了“天目”,是属于那种“悟性高”、“根基好”的“大法弟子”,因而对李洪志就百般相信,极度崇拜。当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时,她终于认识到了李洪志的欺骗性与险恶用心之所在,与“法轮功”决裂,回归了正常生活。

  俗话说,在商言商。在这里,我们说,在邪研邪,邪教主为了俘获更多人相信其邪说,往往会抓住人的心理,投其所好,他们也会研究一些心理学,利用心理学,将一些正常的心理现象涂上邪教和迷信的色彩,用来愚弄和欺骗追随者,从而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因而,多学一些心理学知识对我们破除所谓的“特异功能”和“超常现象”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