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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劳工监察局正密切监督“神韵艺术团”剥削年轻演员情况
2025年2月8日 16:42

针对“法轮功”邪教旗下“神韵艺术团”四处蹿演情况,2025年1月16日,荷兰新闻网站《荷兰时报》(Nltimes)曝光“神韵艺术团”遭多位前舞蹈演员指控剥削年轻演员,实施精神控制。文章指出,荷兰劳工监察局正密切关注和监督此事,该局发言人强调:“即使是外国雇主也必须遵守荷兰劳动法。”

▲ 空荡荡的“神韵艺术团”舞台。原文截图

“神韵艺术团”打着中国舞蹈演出的旗号在荷兰蹿演,牟取了数百万欧元票房收入,但在幕后,前舞蹈演员纷纷指责该艺术团剥削年轻演员,其中一些还是未成年人。“神韵艺术团”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关系密切,依靠长时间工作、低薪以及严格控制表演者来维持演出。

“神韵艺术团”目前正在欧洲各国蹿演,处心积虑地吸引大批观众。

前舞蹈演员们却指控“神韵艺术团”对舞者进行心理操纵和严重剥削。曾在“神韵”工作七年的前舞蹈演员孙赞表示:“每天被强迫工作12小时并不罕见,基本上就是个囚犯。”另一位前舞蹈演员李奥(音,Leo Li)描述了遭受“神韵”精神控制的过程,称舞蹈演员接到警告:如果离开“神韵”,将面临“地狱之火”。

“神韵艺术团”工作日程紧张,经常每天进行多场演出以及排练。据报道,舞蹈演员的月薪远低于专业舞蹈演员的行业标准。演出期间,舞蹈演员不得使用手机,与家人的联系也受到严格限制。在国际蹿演期间,舞蹈演员的护照会被没收,无法独立旅行。

这些舞蹈演员中有很多是“法轮功”学员的子女,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被招募,通常在13岁左右。大多数人在剧团待到20岁出头才离开。“神韵艺术团”的总部设在纽约,也是“法轮功”邪教的总部。

“神韵艺术团”对未成年演员的剥削,引发了人们对其是否遵守各国劳动法的担忧。在荷兰,剧团使用儿童参与演出受到严格监管:16岁以下儿童只能在有限条件下工作,包括在学校上课期间的工作时间受到限制。然而,前舞蹈演员称“神韵艺术团”的日程安排非常紧张,经常超出这些限制。

针对非法使用童工指控,荷兰劳工监察局确认已获悉这些指控,并正在密切关注相关情况。监察局发言人表示:“即使是外国雇主也必须遵守荷兰劳动法。”不过,目前尚不清楚监察局是否会采取进一步行动。该机构通常不会对具体的执法案件发表评论。

“神韵艺术团”通过售票赚取大量资金,仅在荷兰的演出门票收入就或超200万欧元。这些收入将汇入荷兰“法轮功”基金会,而该基金会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有关。据《纽约时报》报道,“神韵”通过组织全球蹿演积累了超过2.5亿美元的资金。

美国已对“神韵”采取法律行动。前舞蹈演员张郡格已提起诉讼,要求对涉嫌剥削和人口贩卖行为进行赔偿。她的律师米凯拉·沃林(Michaela Wallin)表示,“神韵”通过强迫劳动来剥削儿童,因为他们更容易控制。

荷兰劳工监察局以及其他国家有关部门将持续监督“神韵演出”。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品清(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