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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法轮功”人员痴迷至今的深层原因及对策
2020年5月19日 18:49

  文章摘要:本文分析了“法轮功”借助催眠实施对弟子精神控制的步骤,揭露了精神控制的危害以及习练者痴迷至今的根源,提出了破解“法轮功”人员精神控制的对策:开放形式、链条教育、社会帮教。

  关键词:精神控制  催眠 歪理邪说 开放式 链条帮教 社会力量

  自1999年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以来,在“团结教育挽求绝大多数”政策感召下,在社会各界帮助下,绝大多数“法轮功”人员看清了真相、回归了社会。然而,仍有少数顽固分子痴迷其中,至今仍坚信“消业治病”“圆满升天”等,以至于违反法律、对抗政府,甚至充当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对此,作为一名从事反邪教工作的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对于“法轮功”痴迷者的扭曲思维和极端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其教主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是痴迷者顽固坚持的深层原因。

  “精神控制”也称“洗脑”“高强度说教”“思想重构”。20世纪美国著名学者Mylor认为“精神控制”就是“用特殊方法打碎人的固有观念,改造形成新的观念”。而邪教教主则是通过改变痴迷者的思维,灌输邪教歪理邪说的方式控制信徒的。美国心理学家辛格博士在《邪教在我们中间》一书中指出:邪教的精神控制主要是通过瓦解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使个体彻底改变对自己的经历和个性的看法,灌输新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而使自己依赖某个组织和个人,并成为该组织的工具。那么,邪教“法轮功”对习练者实施的精神控制是怎样实现的?

  一、邪教“法轮功”对习练者实施催眠精神控制

  催眠术是心理学一种心理诊治方法。其原理是:人在不受外来干扰的宁静状态下,排除或较全面地抑制大脑里的刺激信息后,人就会出现似睡非睡的情况,这时如果输入某一新信息,在大脑皮层上就会形成唯一的兴奋剂;如果施术者再给予适当的诱导,接受者就会做出相应的反应。随着刺激信息的加强和诱导程度的加深,接受者的意识就逐步被施术者控制。催眠具备三个条件:抑制大脑的刺激信息、输入新的唯一信息、施以适当的诱导。“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也正是通过催眠来实现的。

  (一)“法轮功”抑制习练者大脑中的原有信息

  李洪志通过“去执着”“去人心”等邪教教义,逐渐排除“法轮功”修炼者的原有信息,也就说排除或较全面地抑制大脑里的刺激信息。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修炼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去执着心的过程”,而什么是执着呢?李洪志在《走向圆满》中进行了解释:“人在世间养成了许多观念,以至被观念带动着,追求着向往的东西。然而人来到世上是由因缘决定着人生的路与人生中的得失,怎么能由着人的观念决定人生的每一个过程呢?所以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在《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中也说:“因为常人的东西最后你们都得放下,放下常人的一切执著才能够走出常人。”在《圆满功成》中提出“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

  按照李洪志的以上说法,修炼者原有的一切正常人的追求和欲望以及所关心的事物都是执着心,要想修炼成正果,修炼者只有按照师父李洪志的要求全部放弃。也就是说,修炼者去掉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抛开社会、事业、家庭,等等。总之,去掉一切欲念,远离一切事物,彻底清洗脑子,保持意识纯净,为接受其歪理邪说做准备。“法轮功”修炼者按照李洪志邪教教义去做,不再关心人的一切,抛弃人的一切,即进入到了催眠的第一个步骤。而在原有信息被抑制中,被催眠者大脑皮层上的神经中枢基本处于抑制状态,出现似睡非睡的情况,意识也保持了相对的纯净,“法轮功”习练者表现为思维麻木、辨别能力丧失。

  (二)“法轮功”给习练者灌输单一的信息刺激

  在习练者处于意识相对纯净的时候,李洪志通过“不二法门”和灌输单一信息的方法,给予其以新的单一信息的刺激。李洪志说:“我认为修炼要专一……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法会讲法》);“在佛教中都要讲不二法门,也不允许你掺着修的”(《转法轮》);“你如果脚踩两只船,又修这个,又修那个,什么也得不到”(《转法轮》);“我讲过不二法门,如果不能够专一的修炼大法,就不能在我们大法中圆满”(《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他甚至还用“法轮”变型来威胁弟子说:“我发现许多老学员的法轮还是变形了。为什么呢?你掺进其它东西练了,你要了别人的东西了。”(《转法轮》)

  为此,习练者不敢也不愿意再关注“法轮功”以外的信息,不关注其它事物,不参加其它活动,甚至连广播、电视、报刊等也不要听、不要看,从而接受李洪志胡拼乱凑的歪理邪说——单一的“法轮功”信息。这样,就为实施诱导创造了条件。而李洪志通过“不二法门”的邪教教义,给习练者灌输了单一的信息,就使得封闭的、相对抑制的大脑出现了对“法轮功”信息的兴奋。这就构成了心理学上催眠的第二个要件:被催眠者的大脑皮层上的神经中枢被抑制时,及时给他们输入新的信息。

  (三)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断诱导习练者

  李洪志在对“法轮功”习练者进行了单一信息的灌输后,也就是进行了“洗脑”后,分别从理论上和行为上适时实施诱导。在理论上,利用人所具有的恐惧、求生和向善的心理,宣扬“世界末日论”威胁和以修炼健身、“圆满升天”为诱饵,竭力让修炼者相信,通过修习“大法”并付诸行动就能得到宇宙主佛的庇护而消灾避难,并逐步修成“净白体”,修成“觉者”修成“佛”。否则,就难逃末劫之灾。在行动上,“法轮功”头目李洪志除了让修炼者演习他那一套标榜能祛病强身、净化身体的动功外,还为修炼者规定了一些行为准则和禁忌,后来通过网络媒体不断发布其控制习练者的所谓“讲法”和“经文”,要求和规范习练者的行为。

  这样,李洪志通过理论和行为两个方面的不断引诱,“法轮功”习练者就会逐渐接受李洪志的信息刺激,并且随着刺激信息的加强和诱导程度的加深,被催眠“法轮功”习练者的意识就逐步被控制,满脑子充斥着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直至完全被操控,甚至有的会在李洪志的信息不断刺激下,出现大脑神经的兴奋状态,以致产生幻觉。这就构成了心理学上的催眠第三要素:接受诱导、被控制。

  二、“法轮功”习练者被精神控制的后果

  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正是利用“催眠术”的原理,牢牢地对“法轮功”习练者进行精神控制,使他们成为完全丧失本性、没有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只对“法轮功”及其头目李洪志做出唯一反应,体现其意志、执行其命令,甚至把李洪志当成神佛,对其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如:坚信李洪志的“消业论”有病不医而亡;有的坚信自己能够修炼成佛而不要家庭、抛弃亲人;有的把李洪志当成无所不能的神仙,因怕遭到报复而至今不敢放弃“法轮功”;甚至有的则在幻觉状态下,自残或自尽甚至杀人,成了邪教“法轮功”可悲的牺牲品。而对于挽救他们的组织或人员却恨之入骨,以至于充当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

  三、应对邪教“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对策

  痴迷至今的“法轮功”人员,在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轮功”组织精神控制下,大都出现了心理和精神问题,若单一地仅靠“破解邪说”或者说教是难以奏效的。日本膜拜团体研究专家山口高子在《抵制破坏性膜拜团体运动:律师、受害者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其他合作者》一文中指出;要想从膜拜团体获得伤害赔偿,单靠律师的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破解邪教成员的精神控制,不能单打独斗,要靠社会合力,多方帮教。

  (一)开展“开放式”社会化挽救模式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虽然教育邪教受害者是为救人,也要依法进行。“开放式”挽救合乎法治社会的要求。“开放式”挽救,是指家庭、公检法司部门、医疗部门、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挽救的模式。

  “家庭帮教”是反邪教社会志愿者进入痴迷者家庭,与其家人一起帮教的一种形式。这种帮教形式是针对那些年龄偏大、身体欠佳的邪教成员或者思想极其顽固的痴迷者。进门帮教前,与其家人沟通好,让其家人充分认识邪教的危害、切身体会帮教的良苦用心和必要,进而积极配合教育转化。

  “公检法司部门挽救”是指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场所,对有现行或有犯罪嫌疑的邪教成员进行教育转化的方式,这种模式是安排反邪教社会志愿者,前往公安监管场所或监狱帮教。

  “医疗部门帮教”是指在医院、诊所、心理咨询所开展帮教的模式。这种挽救模式是针对那些因痴迷邪教已经达到“心理依赖”“焦虑抑郁”“精神分裂”的邪教成员,经家人同意以后开展帮教。

  (二)实施“链条教育”的方式

  “链条教育”是指挽救教育、警示教育、巩固教育三类教育内容的结合。挽救教育,主要是指破解邪教成员痴迷症结的教育,单一的“破解症结教育”存在不足。首先,只是针对其痴迷的一类邪教、某一症结的教育,无法达到预防其他邪教的“警示教育”作用。其次,单一的“破解症结教育”受时间的限制,无法达到长期关注其思想动态、及时补救的“巩固教育”效果。为此,“三类教育结合”模式,社会各部门互动,联为一体。既保证了教育内容的全面性,也保证了帮教过程的连续性,解决了过去集中挽救中存在的巩固难的问题。

  (三)凝聚全社会的帮教力量

  一是重视家庭成员的参与。家庭成员是邪教成员贴身的医生、是摸清邪教人员痴迷情况的前沿岗哨,而目前有些邪教受害家庭成员无能帮教甚至有的看不清邪教害人的本质不愿帮教,我们要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和帮教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预警和参与帮教的能力。

  二是善于运用前成员的引路示范。已转化的典型,让他们“现身说法”“以邪破邪”,可缩短帮教过程,同时通过他们的帮教还能巩固其自身的思想,提高整体教育转化的巩固效果。

  三是加大专家学者的帮教力度。对于打着宗教、法律、人权名义顽固坚持的邪教成员,可聘请相应的专家与其交流,让其看清真相。对于那些因痴迷邪教出现精神问题的成员,请心理咨询师和精神医生为其矫治和医治。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吴依琳  编辑:严佳烨